注意!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典型案例征集推介开始啦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,按照《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工作方案(2025—2027年)》部署安排,鼓励支持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、贴近农民开展文化结对帮扶,持续参与乡村文化建设,农业农村部、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广电总局、中国文联、中国作协决定联合开展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典型案例征集推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重点征集各类文艺工作者、高校师生团队、文艺院团和乡土文化人才扎根乡村,发挥文化艺术专长,培育具有乡村文化艺术特色的村庄,助力美化提升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和品质品味,传承弘扬优秀农耕文化,促进乡村文化产业繁荣发展,增加村庄知名度、美誉度,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的典型案例。案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题。
梳理乡村历史文化、田园景观、风土人情、乡风习俗、手工技艺、文学艺术、民族服饰、农特产品、特色美食等乡村文化资源,推动村史、村志编撰,组织创作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,展现乡村独有的文化基因和独特价值。
根据乡村发展需求,开设手工艺、民俗艺术、戏曲表演等课程,组织农民群众乐于参与、便于参与的文艺服务,文艺工作者与村集体、农户、村级文化团体等结对共建,激发村民的文化自觉与创造力。
对农房农舍进行微改造、精提升,用好图书阅览、美术摄影、展览展示、工艺创作等公共文化空间,吸引农创客等乡村创新创意人才入驻,激活空间活力,丰富文化产品供给。
建设乡村美育实践课堂,开展美育主题研学、体验、文艺展示展演等活动,组织师生开展农事劳动和美育实践,线上线下结合、城乡双向流动互鉴,共享优质美育资源,提升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。
结合自身文化特色,开展群众歌咏、剪纸、诗歌、广场舞、舞龙舞狮、赛龙舟、乒乓球、篮球、棋牌等文体活动和民俗活动。办好村跑、村舞、村BA、村超、村晚、村歌、村戏等“村字号”文体活动,为农民群众提供展示风采的舞台,擦亮“大地流彩”品牌。
加强农产品包装、设计和营销,提高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和农业品牌知名度。发挥非遗工坊、村艺工坊、非遗传承体验中心(所、点)等作用,提升乡村手工艺发展水平。
挖掘乡村传统文化资源,开发富有乡土气息、符合现代审美的产品。依托民间艺术、民俗活动等发展庭院经济,开发适合家庭生产经营的文创产业,活化传承乡村文化。
把文化艺术与古村落、古民居、民俗节庆等保护利用有机结合,发展民宿、研学、康养、骑行、露营、徒步等新业态,拓展全链条、多维度的消费场景和文旅体验。
运用动漫、游戏、影视、数字艺术作品等形式,塑造乡村文化IP,开发高质量乡村文化数字产品,通过虚拟现实技术(VR)、云游、电商、直播、短视频等创新表达方式,提升数字传播效能。
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当地宣传、广电、文联、作协聚焦乡村文化艺术特色突出的村庄培育总结典型案例;省级教育部门聚焦高校助力乡村学校美育工作、艺术服务乡村振兴等总结典型案例;县(市、区)文化和旅游部门聚焦文艺表演团体开展乡村艺术创作、乡土文化人才培养等总结典型案例。
案例包括主要背景、基本情况、做法与成效、经验与启示、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,2500字左右。同时,填报《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典型案例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),提供6-10张图片(不小于5MB并且配简要说明)或自愿提供短视频材料,供公益宣传推介使用。申报单位自愿参加案例征集活动,申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。
省级农业农村部门、文化和旅游部门、教育部门分别推荐不超过3个案例,条件不合适的也可不推荐。案例内容要真实有效、重点突出,围绕一个主题展现当地工作特色,切忌面面俱到、泛泛而谈,切忌以一般工作代替典型案例。典型经验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启发性,易操作、可复制、能推广。请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
组织专家进行审议,对部分案例情况开展实地调研。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典型案例将结合乡村文化重点活动进行发布,组织线上线下展示推介,开展经验分享、人物访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,展现乡村文化振兴工作成果。
将“文艺赋美乡村”典型案例征集展示作为推动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,加强部门协同联动,做好服务保障,引导高校、文艺院团、文化组织等文艺资源下沉乡村、服务农民。要深入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因地制宜、循序渐进,找准利用资源禀赋探索艺术乡建的实现路径,以最小干预方式实现乡村由表及里的全面提升,不盲目铺摊子搞大拆大建,不过度高端化和商业化,坚决杜绝形式主义。要坚定文化自信,激发乡村内生动力,充分动员农民参与,构建共建共享机制,培育更多具有乡村文化艺术特色的村庄和乡土文化人才,推出更多反映新时代乡村变迁的文化作品,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持久文化力量。


